离婚孩子一般判给谁(2)
来源:名资汇网
2018-06-21 17:27:55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离婚孩子一般判给谁
这种情况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因为孩子一直由女方抚养,与女方感情深,如果突然改变环境,对孩子成长不利。
女方没有经济能力抚养,可以由男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就是。
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第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做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