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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婚姻制度的演变-古人也是一夫一妻制只是多了妾婢姬 - 全文

来源:名资汇网 caiji007 2023-08-20 08:35:01

古代女人注重从一而终,男人却能够三妻四妾,但真的是那样吗?今日就要人们看来一看古代人娶媳妇纳妾的那些事儿。

古代中国从商周开始就推行一夫一妻制,那时候的礼法十分严苛,上到天子诸侯,下到平民百姓,能娶几个女人都是有要求的,《礼记》中记述天子除了皇后还能够娶夫人,嫔,御妻等累计120人,这里人们通称他们为妾,此外也有婢和姬。

妻、妾、婢、姬在地位有极大的差别,在其中妻的地位最高,基本上与夫相当,而妾的地位相对性于妻就需要差太多了,但也可以算作主人,而婢就是仆,婢一般是身家清白的贫苦人,迫不得已才卖身为仆,因为身家清白,假如跟主人家发生了一些关系,就将会产生地位的提高。姬则是地位最低的一等,一般是罪人的后代,完全被作为资产,是用于招待客人和送人的礼品。

春秋战国时代的诸侯是不可以纳妾的,因此出現了一种替代纳妾的完婚方式称为媵[yìng]妾婚,也就是娶一个妻子,会附加一些嫁妆,这种嫁妆并不是一般的嫁妆小丫头,而是妻子的同族姊妹,称为媵妾,地位仅次妻。

此外,那时候相互交换姬,是一种普遍的交友方式,这将会就是最早的交换老婆了,因此那时候有很多喜当爹的故事。传言秦孝文王就是喜当爹产下的赢楚,也就是嬴政他爹。

汉朝开始官员能够纳妾了,纳妾尽管不象娶媳妇一样必须六礼,但還是必须用小轿把妾接回去的,妾尽管比婢和姬地位高,但妾就是妾,即使妻子去世了也不可以把妾扶正,死了妻子的男人,有妾也只有算单身,要娶媳妇必须再再次历经六礼,假如非得把妾扶正,轻则挨顿板子,重则流放一年半。

唐代《唐律?户婚》中出現了三种离异方式,第一种是夫妇彼此对一定范畴内的家属有杀伤、殴打、骂詈[lì]、私通等状况,会被官衙被判强制离婚,第二种就是妻子出現不孝敬父母、无后、荒淫、好妒、有恶疾、言多、偷盗这七种状况则丈夫能够 休妻,第三种就是出自于彼此同意的离婚调解,别称两愿离。那时候的社会舆论对离异的女人是十分包容的,唐朝公主中二婚乃至三婚的大有人在。

宋代法律法规巨大地提升了婚姻生活中男士的地位,李清照嫁给张汝舟以后,因为被持续家庭暴力,迫不得已揭发张汝舟营私舞弊,最终尽管取得成功离异,但按照宋代法律法规,妻告夫要判刑徒刑三年,李清照在牢里呆了九天以后才被显贵的亲朋好友力保释放出来。

元朝蒙古人推行一种收继婚制,也就是父亲去世了儿子能够娶除母亲以外,父亲拥有的所有女性,而兄弟人死之后他的妻子必须转嫁别的的兄弟。成吉思汗人死之后,他的宠妃木哥哈敦就被三儿子窝阔台娶走。

明代尊崇理学观念,[文]针对女性的贞节十分[章]注重,因此丈夫人死[来]之后志向守活寡的女[自]性会受到奖励,不仅[历]免去本户差役,还能[史]够承继丈夫在大家族[大]中应承继的资产,乃[全]至能够向官府申请为[网]自己立贞洁牌坊,相[文]反如果再嫁,则会丧[章]失丈夫家的资产及其[来]自身的陪嫁。

清朝有一种独特的状况,男人能够 娶不止一个妻子,并且全是合理合法的,称为兼挑,别名一子顶两门,也就是假如祖辈兄弟几人只生有一个男士后代,那麼这一后代就可以娶两室乃至三房妻子,做到传叔、伯、父几门香烛的目的。总结而言,古代中国婚姻生活应当称为一夫一妻一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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