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大家是否注意到了一件事,那就是在古代似乎很流行杖刑。杖估计大家听了名字都能猜到是怎么回事,没错就是打屁股。但我们翻一翻史书就会发现,许多被处决的妇女最终都自杀了。照我们现在的观点,这不就是打屁股吗,还有自杀的必要吗?
其实,杖刑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因为在再次执行杖刑之前,犯人必须先穿好衣服,也就是说,他必须在上场前脱下裤子,他必须在公开场合脱下裤子,才能在公开场合上场。想象一下,一个黄花的大姑娘,当着十里八村村民的面被扒了裤子打了屁股,古代就更不用说了,现代女人都不能容忍。因此,这些被判杖刑的妇女即使受到惩罚,也不能忍受十里八村的闲话,这就是被杖刑的妇女大多选择自杀的原因。
但你也不要以为不怕光屁股没毛病,这杖没那么重受过吧。囚犯的家人必须贿赂行刑官,否则他们甚至不可能自杀而直接被杀。二个囚犯同样四十大板,花钱就会被打得血肉模糊,不花钱就会皮包骨头,这是怎么回事?
杖虽然看似简单,但行刑官们为了赚钱,往往会苦练击打技巧,训练时,先用皮带绑成两个人,一个里面装着砖头,一个里面装着纸片,这些击打技巧用来练习“外轻内重”的手法,做到看起来很轻,但是里面的砖头都被打碎了,就算是合格了。此外,人形放纸也是用来练习“外重内轻”的手法,要做到看起来打得很重,但里面的纸不会被损坏。因此为了掩人耳目,打手会把花钱的人打得血肉模糊,其实没什么,毕竟人家花钱了嘛,而不花钱的人,表面上看是好的,但实际上都是内伤啊,这不花钱的就不行了。
不料,看似简单的打[文]板居然还有那么多门[章]道,称之为折磨也不[来]为过啊!